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科室及岗位实际,认真制定科室、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见附件),并于5月15日前报机关党委。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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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风险环节 |
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
风险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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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 |
班子建设 |
1.违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2.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影响班子团结。 |
高 |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开展述职述廉; 3.落实政务公开; 4.落实民主生活会和召开每半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制度。 |
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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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廉洁自律 |
1.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钱物; 2.利用报销之便虚报多报开支,侵占挪用公款、财务等行为; 3.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4.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庭成员、亲戚朋友牟取不当利益。 |
高 |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开展述职述廉; 3.落实政务公开; 4.实行廉政承诺。 |
党组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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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务管理 |
收支审核 |
1.未经批准擅自扩大预算项目,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计划,设置账外账;公款私存或私分公款,私设"小金库",往来账款长期结算不清等; 2.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坐支、乱支,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等违反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 |
中 |
1.严格执行会议、财务等管理制度; 2.定期开展审计督查。 |
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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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金票据 |
1.现金管理不符合规定,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等; 2.伪造、转借、串用财政票据,收款不开票、多收款少开票等。 |
高 |
1.严格执行会议、财务等管理规定、制度; 2.定期开展审计督查。 |
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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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务管理 |
1.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下达年度预算,擅自使用大额资金和改变用途; 2.超权限审批或擅自处置固定资产; 3.私自印制、伪造、买卖、擅自销毁、套开财政票据; 4.未按规定进行支出审核。 |
高 |
1.严格执行预算法; 2.执行预算分配使用审批制度; 3.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资产处置评估审批制度; 5.执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加强审批监督; 6.适时进行岗位交流。 |
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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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产管理 |
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固定资产,因管理不严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等。 |
中 |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实行定期盘查。 |
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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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产购置 |
1.未按规定询价或政府采购等; 2.擅自增加或减少购买商品,弄虚作假、降低质量规格、少支多报等。 |
中 |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
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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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事务管理 |
公务接待 |
未经批准擅自接待或超标准接待等。 |
中 |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制度; 2.执行接待提前审批程序。 |
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 各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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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招标及购买服务 |
1.对依规定应进行招标的项目未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暗箱操作等; 2.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降低质量规格的行为监管不力,少支多报等。 |
中 |
1.按规定进行项目审批; 2.执行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 |
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 各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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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车辆管理 |
1.擅自增加保养、维修的项目、费用; 2.违规加油、违规驾驶发生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少支多报、虚报冒领等。 |
中 |
1.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2.执行维护、保养、维护等逐层审批程序。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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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网络管理 |
1.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长时间网络中断或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2.没有定期检查或维护网络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等; 3.工作推诿,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故障导致网络运行异常、业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造成严重后果; 4.数据管理不善造成数据丢失等。 |
低 |
执行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 |
科技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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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人事教育管理 |
干部队伍 |
1.未严格按照程序推荐考察干部,推荐范围和谈话对象选择不公开、考察不全面、隐瞒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真实情况; 2.通风报信、暗示、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3.对举报被推荐人、被考察人的信件,不认真进行核实,不能如实向党组汇报,导致干部任用失察失误等。 |
高 |
1.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执行考察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4.加强廉政教育,树立正确选人用人观,防患于未然。 |
党组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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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评先评优 |
1.未严格按照评先评优条件、范围、程序进行推荐; 2.在评先评优中讲人情、拉关系,对材料未严格把关,造成所评选的个人或集体不具备先进性和代表性。 |
低 |
1.认真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范围,严格评选程序,阳光操作; 2.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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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审批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或邮寄、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企业登记注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调剂、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1.为中介机构承揽业务; 2.收受申请人好处,违规受理; 3.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不进行认真审查; 4.收受申请人好处,违规审查、审核; 5.收受申请人好处,违规作出核准决定; 6.打击报复服务对象,违规不予核准登记; 7.滥用职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登记决定。 |
1低 2低 3中 4高 5中 6中 7低 |
1.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注册登记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示办照办事流程、条件、示范文本和时限,努力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规范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事项和程序; 3.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行政审批服务科 食品生产科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计量科 认证认可科 药品监管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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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
1.受理环节违反要求,使不符合条件股权登记通过审查,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2.为牟利或受他人请托,审核不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 |
中 |
1.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3.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从思想上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从业务上提高自身素质,塑造廉洁高效的队伍形象。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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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处罚 |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传销案件;查处特种设备及质量违法案件;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查处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
1.泄露案件线索牟取私利; 2.应当立案调查而不立案调查或不应当立案调查而立案调查; 3.执法办案不作为或乱作为,或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避重就轻,或在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而不调查或不深入调查而以查无实据而销案; 4.以罚代刑或为部门利益本应移送其他部门而不移送; 5.滥用自由裁量权搞钱权交易,因不正当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 6.违反规定处理罚没财物图私利,对于当事人据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案件不申请强制执行,不依规定公开拍卖、销毁物资; 7.处罚决定做出后发现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或其他部门继续处理而不移送,执法人员为逃避责任故意损毁、隐匿案件资料; 8.执法人员收受他人好处,对本应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而采取简易程序处理。 |
1低 2中 3中 4低 5高 6中 7高 8低 |
1.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制度、立案制度、办案制度、销案制度;所有案件线索必须登记报批并录入业务系统;查处案件前严禁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单独会面,做好案件线索及查处计划的保密措施;立案要提供相关证据;承办人、承办机构、法规部门、局领导和案审会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有相应的记录;办案单位要督促办案部门人员按照时限办结案件;严格适用简易程序办案;对没收的物品,必须按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3.建立和完善执行执法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组织查处而不查处、滥用自由裁量权、违规处理没收物品的办案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执法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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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责令暂停销售、听候处理、责令暂停有关经营活动,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 |
1.执法人员收受他人好处擅自改变强制措施实施对象、条件、方式的。 2.执法人员收受他人好处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滥用强制措施。 |
中 |
1、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纪律要求,保证两人以上共同到场实施强制措施,不单独与当事人会面,不在办公场所以外与当事人会面。 2、强化执行情况监督,加强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
执法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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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强制 |
查封、扣押 |
1.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滥用强制措施; 2.执法人员或执法单位私自处理无主财物或不按规定程序处理财物。 |
中 |
1.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组织查处而不查处、滥用自由裁量权、违规处理没收物品的办案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执法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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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检查 |
抽样检验 |
1.抽样环节收受当事人钱物,不随机抽样,影响抽验结果客观性; 2.打击报复相对人,未按照样品保存条件储存并未在规定时限送样; 3.打击报复相对人,未在规定时限将检验报告书送达被抽样单位,不告知被抽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有申请复验的权利; 4.收受相对人好处,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送达被抽样单位,符合立案条件未予以立案查处; 5.与相对人有关系,不及时将监测数据报请领导审批或向当事人吃拿卡要办人情案,选择性报请审批。 |
1中 2低 3低 4中 5中 |
1.现场检查时双人执法,发现问题如实记录; 2、不定期对检查过的企业实施抽查,了解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违规行为; 3.公布执法监督电话,不定期开展检查; 4.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按照规定时限及时送达检验报告书,并告知被抽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有申请复验的权利。 |
涉及抽检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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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广告监测 |
收取相对人好处,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隐瞒不移送 |
低 |
公布执法监督电话,让违法广告监测接受群众监督。 |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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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权力 |
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 |
1.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拖延、刁难,擅自增加受理条件,违法给申请人增加义务。 2.接受当事人钱物,不按规定作出行政复议;3.拖延、刁难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赔偿申请不予受理。 |
低 |
1.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落实行政复议法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管控; 2.严格执行行政赔偿法和相关程序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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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应急处置 |
不按规定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中 |
严格制定和执行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 |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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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投诉举报 |
1.不依法受理举报,私自接待案件来访,私自扣压、销毁、使用举报材料;收受举报人礼物,私自转办、催办、用各种方式干预下级查办案件,向被举报人或相关人员泄露举报内容或举报人信息; 2.批复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准确,擅自改变组织的批复意见或延压不批复。 |
中 |
1.接待投诉举报来访必须在办公室进行,一般应由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接待记录; 2.严禁个人私自办理、转办案件; 3.重大疑难问题需要集体讨论或会商相关股室,形成意见需经局领导审定,不得擅自作出或改变组织的决定,并及时反馈; 4.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例等。 |
市场监管举报中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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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执法相关科室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信用监管科、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发展与监管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与抽检科、餐饮服务监管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科、知识产权科、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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