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保医保〔2025〕6号)规定,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按照相关程序对2025年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及审核
截至2025年3月24日,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收到5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申请,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核,有3家定点医疗机构符合申请条件(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及举报投诉
(一)公示时间
从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共5个工作日。
(二)举报投诉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45号307室基金财务科。
联系电话:0875-2130089
附件:2025年保山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符合条件名单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2025年保山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符合条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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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点医疗机构 |
法人代表 |
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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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
许有恩 |
云南省保山市西南郊小梨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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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
寸待准 |
云南省保山市永昌镇杏花社区黄纸房村2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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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山安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李佳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