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保医保〔2025〕6号)规定,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按照相关程序对2025年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及审核
截至2025年2月28日,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收到3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申请,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核,3家定点医疗机构符合申请条件(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及举报投诉
(一)公示时间
从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二)举报投诉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45号307室基金财务科。
联系电话:0875-2130089
附件:2026年保山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符合条件名单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9日
附件
表.2026年保山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预付金符合条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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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点医疗机构 |
法人 代表 |
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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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张继旭 |
云南省保山市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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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
林立钧 |
云南省保山市西南郊小梨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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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山中医医院 |
杨必超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