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日期: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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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2年其他运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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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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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R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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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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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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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23.59 |
23.59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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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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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XX分) |
数量指标 |
保障单位办公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公车租赁、二级建造师考试等运行经费支出。 |
100%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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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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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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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
10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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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XX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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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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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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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察等工作开展 |
90% |
9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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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XX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单位职工满意度 |
90% |
9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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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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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95 |
自评等级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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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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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持续做好日常工作开展的后期保障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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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XX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指标规定的事项,按照支付单位开展五县、市区工作的检查、督导等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及单位开展二级建造师考试发生的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资金管控,持续做好日常工作开展的后期保障服务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全市部分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完成和落实,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的日常公用经费约37万元已无法全面保障好设立的临时性16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的正常运转,为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牵头开展好督查、调研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及项目工作落实,2022市财政局安排预算资金235862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开展五县、市区工作的检查、督导等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及单位开展二级建造师考试发生的费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3〕2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积极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35862.00元,实际支付235862.00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全年无偏差,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保障单位办公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公车租赁、二级建造师考试等运行经费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察等工作开展。
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度,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相关情况。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