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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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丢失东西 | ||
| 姓 名 | 戴**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 ||
| 信件内容 | 1月20日,我在保山客运站安检口放了一箱东西,没有过安检,忘记带走,后才发现丢失,立即报警,警察协助我们查看监控,发现在安检口的工作人员去看了我的东西,然后打电话给某个人,后来就有一个穿黑色衣服的人进来直冲冲的把我的东西抱走,但是监控效果不好,太花了,看识别不出来人脸。客运站工作人员也拒不承认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发现我的东西丢失,不予保管,随便什么人都能把我的东西带走,安检口我是刷了身份证了,为什么把我拿东西的人不要求他刷身份证呢?经过监控情况,我怀疑是客运站工作人员监守自盗,把我的东西故意偷走,里面的东西是父母一年的心血,礼轻情意重。反映问题主要是想找回自己的东西,然后觉得保山客运站这么大的公司,居然管理如此的马虎,如果是监守自盗,那性质太恶劣了,实在让广大人民群众心寒。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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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处理对象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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