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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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国资车位占位现象 | ||
| 姓 名 | 陈* | ||
| 写信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
| 信件内容 | 亲爱的领导: 您好!在此我想向你们反应一个情况:位于隆阳区昇阳社区马关小区和乐业小区之间的道路上,划分了许多标有国资二字的车位,但每天都被道路两旁租铺面的商户用大石头、锥桶占位,一排车位被占了一半左右,导致周围的居民晚上回家没有车位停车,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望你们可以为我们解决,十分感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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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陈女士: 您好!2019年12月31日来信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国资车位占位现象"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国资车位规范停车的管理职责不属于我委职能职责范围,故不予受理。建议您向隆阳区交警大队反映情况。 希望以上答复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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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处理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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